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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工与药学院2019级机械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2020-11-19 18:05  

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做好2019级机械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

组长:曹甜东 熊航行 胡琦峰 吴开杰

副组长:姜全新 王洪林 卢正红

成员:刘清华 安从武 黄向龙 姜海翔 杨红梅 贾伟杰 张海燕 王世友 方丹 郝修丽 肖红 古晓林 梅晓雄 杨晓明

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用航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研办,办公地点B1508。联系电话:07242313012

二、分流原则

1、科学引导与合理安排相结合原则。

2、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原则。

3、自主选择与择优遴选相结合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分流方法

1、各专业计划数

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依据各专业师资和教学条件,经专业分流工作组商定,各专业计划数如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80人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0 人

机械电子工程: 64 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50人

2、分流依据

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流,志愿相同者按“优先选择权”排序。“优先选择权”具体描述如下:

第一优先选择权: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高者优先选专业)。

第二优先选择权: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依次按国家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国家级大创项目、省级大创项目排序优先选专业)。

第三优先选择权:学生《高等数学》课程两学期的平均成绩(成绩高者优先选专业)。

第四优先选择权:学生《机械制图》课程两学期的平均成绩(成绩高者优先选专业)。

说明:截止专业分流时,受纪律处分未解除的,不享有优先权。

四、分流程序与时间安排

1、分流程序

召开专业分流工作组会议,研讨确认工作方案--上报分流工作方案,学校审批--召开学生大会,宣讲专业、公布专业计划数及分流工作方案--公布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及排名,学生核对,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学生网上填报志愿--专业分流工作组审核确认专业--专业分流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工作总结和数据上报--学校工作组审核--学籍转移和重新编班

2、关于学生填报志愿

每名学生可以在教务系统填报志愿数≤4,分别对应机械大类四个专业(如志愿中有重复专业,排在后面的志愿无效)。志愿的优先顺序是: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如果学生只填报第一志愿,则视为该生第二至第四志愿服从调剂;如果学生只填报第一、二志愿,则视为该生第三、四志愿服从调剂;如果学生只填报第一、二、三志愿,则视为该生第四志愿服从调剂;如果该生不填报志愿,则视为该生完全服从调剂。

3、关于分流工作办公室审核

第一轮审核专业第一志愿学生,参照学生优先选择权(先按第一优先选择权排序,在第一优先选择权一致的情况下,再看第二优先选择权,如第一、第二优先权一致,再看第三优先权,以此类推)从高到低审核通过,直至计划数满员,剩余的该专业第一志愿者将转入第二轮专业审核。依此类推,完成专业分流审核。

4、时间安排

11月16日上午召开专业分流工作组会议,研讨确认工作方案;下午报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到教务处审核。

11月17日-11月20日 召开学生大会,各专业负责人宣讲专业,公布专业计划数及分流实施方案,公布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及排名,完成学分绩及排名复核。

11月20日-11月22日 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11月23日-11月24日 审核确认专业

11月25日-12月1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12月2日 专业分流工作总结和数据上报

补充说明:以上各时间节点为初步安排,执行时根据学校进度安排可能会有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特殊类型学生安排

因留级、复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情况降级编入2019级机械大类就读的学生,如学籍异动前已确定专业的,直接进入原专业就读,不占用专业分流名额。

2、异议处理

对专业分流工作中存在异议的学生,提交书面材料报送工作组办公室,由专业分流工作组核实、处理。如仍有异议,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由学校复核、处理。

通用航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化工与药学院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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