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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2019-03-04 08:24  

一、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军训、早操及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教学或学生活动等均须考勤。

二、考勤项目为: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公假。迟到、早退2次按旷课1学时计;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缺勤1次按旷课2学时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每天按旷课8学时计。

三、学生考勤由班长执行。班长每日将本班学生考勤情况登记在《班务日志》相应栏目内,并将考勤情况报告辅导员(班主任)。

四、学生请假及证明规定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丧假、公假四种。

1、事假:须有家长或其他有力证明。

2、公假:安排公假的学校主管单位负责人证明。

3、病假: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4、丧假:直系亲属之丧葬,请假以一周为限,须有家长证明。

五、学生请假和销假程序

1、学生请假须由学生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如有急病或重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委托指定人代办),按批假权限逐级签署意见。

2、学生请假的审批及备案:1日以内(含1日),2个学时由任课老师审批,报班主任或辅导员备案;1日以内在任课老师批准后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报学院学工办备案;1日以上、 7日以内(含7日)由辅导员核实签字,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学院备案;7日以上由辅导员核实签字、学院领导审批,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备案。

3、学生请假期满应到准假部门销假,未按时销假者按旷课论处。凡病假期满销假者,须提供医院填写的病历或医治费用票据等能证明医治事实的证据销假。

4、假满后,如不能如期销假,需向准假部门申请续假,续假者在假满回校后到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并出具续假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六、学生请假的其他规定:

1、逢考试期间请假,应于考前向教务部门办理缓考手续

2、全院大型集会时需请假者一律经各学院审批。

3、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之前后日,非因公或重病,不得请假。

4、学生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本学期学时的三分之一,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时间者应按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5、住校学生因请假不能回学校就寝者,应由各学院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请假证明》并加盖公章放置学生所在寝室,以备查寝。

6、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附请假申请单

2019年2月

请假申请单

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


学院


专业


寝 室 号


请假

理由

时限

请假类型 □事 □病□丧 □公

请假

课程

请假课程名称

请假学时

请假课程名称

请假学时










审批方意见

任课教师审批

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

副书记审批

学院领导审批

□批准 □不批准

签字:_____

时间:_____

(1天内请假不超过2学时由任课老师在本栏填写审批意见)

□批准 □不批准

签字:_____

时间:_____

(1天内请假2学时以上在任课老师批准后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在本栏填写审批意见)

□批准 □不批准

签字:_____

时间:_____

(1天以上,7天以内请假在辅导员批准后由副书记在本栏填写审批意见)

□批准 □不批准

签字:_____

时间:_____

(7天以上,1月以内请假在辅导员批准后由院长或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在本栏填写审批意见)

销假

记录

□按期销假

□未按期销假

经办人签名:

时 间:

注:请假7天以上此表复印2份,学院、学工处、教务处各存档一份 。

荆楚理工学院学工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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