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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6 作者: 李波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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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现启动2017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正式办学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合作企业应为省内企业;

2、高校与企业签订有规范的技术开发合同,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良好;

3、企业2016年已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含原来已立项的,但是剩余经费是2016年到账的横向项目);

4、优先支持开展了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

5、项目强度为企业2016年度(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到账额度的5%至10%,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项目负责人入科技厅“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校企技术开发合同(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同时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银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成功获得受理编号。

2、学校推荐

由各高校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同时各高校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高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一式壹份报送厅基础处。

3、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请各申报人于28日前完成网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A201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724-2356536

附件:1.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