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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药学院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2020-08-27 12:07  

 

 

1、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2、 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注意卫生,保持安静;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吸烟;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设备、水电、门窗等是否关闭。

3、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实验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4、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5、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

6、实验室每天设值班员。值班人员责任:每天下班前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已被切断,大门是否确实锁牢。

7、节假日前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8、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要加强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对有毒物品特别是剧毒物品要有特别的安全措施,剧毒物品存放在保险柜中,二人负责(一人负责保险柜的密码、另一人负责保险柜的钥匙)。

9、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实施监督,特别是剧毒物品领取、去向、使用、回收等实施监控,领取、使用必须有申请,领导签字,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场,使用完毕后及时回收、存放到保险柜中。废液及时作无毒、无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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