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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2020-08-29 12:22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广大师生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1、实验室技术人员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仪器设备技术性能。

2、实验室技术人员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接受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及实验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教育培训,了解工作的安全风险,在实际操作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3、实验室技术人员与实验指导教师应熟悉岗位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化学安全知识和相关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特别是化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应急处置预案和事故上报程序。

4、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未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5、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成绩合格者必须签订《学校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准入实验室。

6、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学校学院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验药品安全使用及应急预案等相关知识材料;从事仪器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仪器操作规程,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7、对于仪器设备操作复杂的专业实验室,学生须经过专业实验培训,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不同专业的安全要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急救等知识,才有资格进入相关专业实验室进行实验和研究。

8、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不得佩戴隐形眼镜并做好防护措施。从事危险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陪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实验。

9、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学校学院许可,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方可进入实验室,且必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10、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员工、其他各类聘用人员及在校学生、留学生、访客等。

化工与药学院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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