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人才,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数量
2017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2000人左右。
三、选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等班级主要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选聘: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3.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于2017年6月上旬启动,8月底基本结束。其中,6月9日9:00至6月21日16:00为网上报名时间,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7月2日上午8: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7月中下旬,以市(州)为单位组织面试;8月上旬,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8月中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8月中下旬,组织岗前培训。
五、选派去向
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回原籍和就近原则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到村工作。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
六、管理工作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按照《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
七、待遇和流动政策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畅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五条出路”,即: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鼓励大学生村官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选调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后,特别优秀的,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选调生,其余人员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
详情请访问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