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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1 作者: libo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与水平,学校拟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长江大学等共建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进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根据联合培养工作要求,拟遴选一批硕士生导师,建立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师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或者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副高职称。

3.身体健康。

(二)学术条件

1.科研项目

近五年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经费文科不低于1万元,理工科不低于2万元。

2.学术成果

近五年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1部学术专著(个人承担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主编出版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调研报告被采用2篇。

(三)教学条件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开出一门以上研究生专业课程。

二、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填写《荆楚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交所在院部。

(二)院部初评推荐。院部组织对申请者予以初评,对初评合格者予以推荐,填写推荐意见报送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审核相关材料,提请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将评审通过的教师纳入研究生导师库。

(五)对导师库中的教师组织安排培训,根据需要报联合培养高校予以导师资格认定。

请各教学院部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组织初评,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7年2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2355861

电子邮箱:503361499@1qq.com

附件:《荆楚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荆楚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

最高学位

授予学校

从事领域

职 称

定职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 要 经 历

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工 作 单 位 部 门

任 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