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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荆楚理工学院中层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1-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5年荆楚理工学院中层干部

岗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充分调动学校中层干部的积极性,推进我校办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与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学校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教学院(部)等中层机构处级干部2015年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绩效考核对象

学校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教学院(部)等中层机构处级干部。

二、岗位绩效考核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教学院(部)等中层机构处级干部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校领导组成。同时成立学校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教学院(部)等中层机构处级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由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岗位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岗位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

2015年是本科教学评估迎评促建攻坚之年,岗位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德、能、绩”三个方面,重点突出工作能力和迎评促建工作实绩。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确定为优秀等级需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勇于担当,特别是在本科教学评估迎评促建工作中成绩显著,做出较大贡献,为学校发展带来较大效益;

3、履行党风廉政职责,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

优秀等级初评结果在干部述职述廉和群众测评的基础上产生,优秀等级分别控制在中层干部正、副职总数的10%以内。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或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名次列前10%的,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学院只限1人),符合优秀等级的上述条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

有下列任一情况的,岗位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

3、在迎评促建等工作中,因本人工作懈怠或渎职,出现严重责任事故;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出问题,后果严重;

5、当年受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四、岗位绩效考核程序

(一)绩效考核群众民主测评

1、机关党总支以支部为单位对支部所属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处级干部进行考核,参加测评人员结合纪委组织的述责述廉情况及干部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群众民主测评,重点是考核测评出优秀等级或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的初评结果。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年度处级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

2、教学院(部)处级干部在本院(部)进行考核。参加测评人员结合纪委组织的述责述廉情况及干部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群众民主测评,重点是考核测评出优秀等级或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的初评结果。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教学院(部)年度处级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

非领导职务干部也要参加考核单位的民主测评。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2015年下半年退休的处级干部,应参加本年度的干部年度考核。

处级干部要对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填写《荆楚理工学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部门(直属单位)、学院(部)双向评议

1、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考核测评出的优秀等级处级干部接受所服务的单位(学院、部等)民主测评,测评会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

2、教学院(部)考核测评出的优秀等级处级干部接受学校职能服务部门(党务、教务、科技、学工、后勤等单位)民主测评,测评会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

   (三)工作小组研究提出岗位绩效考核的建议等级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考核群众民主测评和部门(直属单位)、学院(部)双向评议的结果,听取评建督察考核组提出的评价意见,结合处级干部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其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解决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等情况,提出每位处级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建议等级。

  (四)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等级。

   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岗位绩效考核建议等级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被考核对象的最终考核等级。

五、考核工作有关要求

1、工作要求。要认真进行群众民主测评,严禁拉票等干扰考核工作的行为;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绩效考核工作职责,严守相关工作纪律;参加岗位绩效考核评价的人员,对考核对象的岗位履职情况,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2、上交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材料包括: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一份、《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两份、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汇总统计表和评先推荐名单。请于2016年1月22日下班之前将材料交组织部402室。

   六、本办法在2015年度考核中试行,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度荆楚理工学院中层干部岗位绩效考核测评表

     2015年度荆楚理工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5年度荆楚理工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分组

中共荆楚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2015年荆楚理工学院中层干部

岗位绩效考核测评表

党委组织部制

被考核人姓名

被考核人

职务

政治态度

廉洁自律

政策水平与工作思路

组织协调与推动落实

完成

年度

任务

解决

复杂

问题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填表说明:请在你所认为的评价等次相对应的空格内划“

                                       年  月  日

荆楚理工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5年度)

单  位 荆楚理工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现 任 职 务

任现职时间

分 管 工 作

个    人    总    结

民主测评情况

应参加人数

实参加人数

得  票  情  况

优秀

称职

(合格)

基本称职

(基本合格)

不称职

(不合格)

评  鉴  意  见

单位党组(党委)

               (盖   章)

            年    月    日

意      见

审  批  单  位

            (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个人总结”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如内容多,可另附纸。

2015年度荆楚理工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分组

序号

组    别

负责人

处级

人数

评先初评

名    额

备注

正处

副处

1

数理学院

吴浪平

4

1

1

2

机械工程学院

胡琦峰

4

1

1

3

计算机工程学院

曾宪根

4

1

1

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祁红光

4

1

1

5

生物工程学院

(新农村科技学院)

袁启力

4

1

1

6

化工与药学院

刘  明

5

1

1

7

师范学院

刘本武

4

1

1

8

医学院

朱昌斌

4

1

1

9

艺术学院

吴开杰

5

1

1

10

人文社科学院

张  宏

5

1

1

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成银

4

1

1

12

外国语学院

朱家科

4

1

1

13

公体部

贺  涛

3

1

1

14

思政课部

李青春

2

1

1

15

成教学院、国际学院

谢先豹

付华军

4

1

1

16

后勤处

李  勇

6

1

1

17

第一支部:校办、离退

龚云峰

6

1

1

18

第二支部:纪委、组织、宣传、工会

邢进良

12

1

2

19

第三支部:教务处、发规处、质评办

唐铸文

5

1

1

20

第四支部:人事处、科技处(含期刊社)、招就处

胡振坤

11

1

2

21

第五支部:学工处、保卫处

张宏磊

6

1

1

22

第六支部:财务处、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徐维蛟

6

1

1

23

第七支部:图书馆、教育中心、校医院

王  彪

6

1

1

合计

118  

23  

25